张潇主任
本所律师
业务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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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简历

  1986年毕业于江苏省淮阴中学。1990年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学士学位。大学毕业后即从事专职执业律师工作。
  个人荣誉:
  1、2005年被淮安市司法局评为“2004年度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工作目标考评先进个人”;
  2、2005年5月被淮安市人民政府授予“淮安市劳动模范”称号;
  3、2005年5月被中共江苏省委政法委、省高级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共青团江苏省委、省律师协会、新华日报社、江苏广播电视总台、扬子晚报、省青年联合会授予“首届江苏省十大杰出青年律师”称号;
  4、2006年被市司法局评为“年度办理市政府指派案件先进个人”;
  5、 2006年5月被淮安市委、淮安市人民政府授予“第九届淮安市十大杰出青年”称号;
  6、2006年10月被中国民主同盟江苏省委授予“江苏省先进盟员”称号;
  7、 2006年10月因成功代理“3.29液氯泄露事故民事索赔”法律援助案件被淮安市人民政府评为“3.29液氯泄露事故刑事民事诉讼工作先进个人”;
  8、2007年5月,该案被省司法厅评为“2005-2006年度江苏省法律援助十大优秀案件”;
  9、2011年被淮安市人民政府表彰为“2010年度仲裁工作先进个人”;
  10、2012年3月被江苏省司法厅授予“2011年全省双促双助法律服务活动先进个人”称号;
  11、2014年被淮安仲裁委员会评为优秀仲裁员;
  12、2015年被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授予“2014年度淮安市十佳律师”称号;
  13、2016年4月被江苏省司法厅、江苏省律师协会授予“江苏省优秀律师”称号。
  现任职务: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淮安市委员会委员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淮安市委员会法制委员会委员
  中国民主同盟淮安市委员会法制委员会主任
  民盟淮安市司法支部主委
  淮安市律师协会副会长
  淮安市社会中介服务业商会执行会长
  淮安仲裁委员会和宿迁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淮安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
  淮安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专家委员会委员
  淮安市执法监督专家库和清河区执法监督专家库成员
  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特邀审判监督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