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春西
高级合伙人
业务领域
房地产开发、建设工程、银行金融贷款纠纷、票据纠纷等。
310298357@qq.com
025-83716688
025-83719988

  个人简历

      魏春西律师(天哲律师事务所一级合伙人),1978年3月生,江苏南京人,中共党员。

     2000年毕业于苏州大学法学院,同年取得律师资格,并开始执业。先后在江苏金长城律师事务所、江苏天哲律师事务所执业。

     2010年取得江苏省拍卖人员从业资格,2011年11月通过国家注册拍卖师资格考试,现为国家注册拍卖师。


  业务领域
     房地产开发、建设工程、银行金融贷款纠纷、票据纠纷等。
     以办理公司企业法律服务、合同等经济法律诉讼及非诉讼业务见长。担任着多家公司及企业的法律顾问工作,处理过众多公司间的法律纠纷案件。参于过许多项目的立项及洽谈,招投标工作,负责合同及重要函件的起草及评审,多次为顾问单位中层以上员工进行合同法等专业知识培训,提高顾问单位员工的法律意识和水平。熟悉处理公司企业内部各类劳动纠纷,协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矛盾,给予很好的协调解决。
     担任多家银行的法律顾问,并处理相关贷款纠纷案件及票据案件。曾代理过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与苏州新裕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票据追索权纠纷案件,一审由北京律师代理在苏州中院败诉后,二审改委托代理后胜诉,经最高人民法院再审后支持全部代理意见。此案件并被选入《最高人民法院商事审判指导案例》。
取得拍卖师资格后,协调处理法院司法拍卖过程中的客户寻找及各环节程序的落实,同时对国有资产、银行不良资产、抵债资产处置中也发挥了重要作用,参与处理过国有资产的租赁拍卖、抵债资产的处理拍卖、工商部门罚没拍卖、个人委托大宗房产拍卖等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