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精准破解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行使中的实务难题,全面提升我所律师的专业服务能力与案件处置水平,江苏天哲律师事务所于2026年1月23日14:00在律所大会议室成功举办“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实务解析”专题讲座。本次讲座由我所深耕建设工程与房地产法律领域多年、实战经验丰富的周凯律师主讲,围绕核心法律问题展开体系化、深层次探析,全所律师积极参与,现场交流氛围热烈。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作为承包人权益保障的“法定利器”,在司法实践中常面临主体认定模糊、受偿范围界定争议、行权期限起算点难把握等实务痛点,直接影响案件走向与当事人合法权益。
本次讲座紧扣行业需求与办案实际,以“理论+案例+实操”为核心逻辑,从优先受偿权的定义与立法意义出发,明确了现阶段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立法依据。其次,从优先受偿权行使期限的法律规定历史沿革为引,周凯律师指出目前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行使期限为18个月,而实务中较为复杂的起算点确定问题。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主体为与发包人订立有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其中涉及到实际施工人的权利争议问题,与会人员对此问题展开了讨论,充分交换了意见与自身实践中的实务经验:主流观点上认为,实际施工人一般不享有对建设工程价款的优先受偿权,但存在发包人明知挂靠形成事实施工合同关系和通过代位权诉讼行使优先受偿权的两种例外情形。讲座中,周凯律师还简要介绍了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行使的前提条件,即工程质量合格、发包人存在逾期支付价款的事实,工程也需具备可折价或拍卖的属性。在行使方式上一般分为协议折价、司法程序强制实现、承包人函告主张优先受偿权三类,周凯律师还从典型案例与实务中存在的争议入手,为参会人员提供了风险防范与实务建议:精准界定优先受偿范围、严守18个月除斥期间、规范合同条款与证据留存。
江苏天哲律师事务所始终秉持“专业精进、服务至上”的理念,以行业法律需求为导向,持续深耕专业领域、搭建优质学习平台。未来,天哲所将继续聚焦建设工程、房地产等核心业务领域的法律热点与实务难点,常态化开展专题培训、案例研讨等专业赋能活动,以扎实的法律功底、丰富的实战经验为行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为各类市场主体防范法律风险、维护合法权益注入专业力量,助力建设工程领域法治建设与高质量发展行稳致远。